《#365天粉專日記.Day17》離婚只能帶走3樣東西(補遺)
#烽火再起
「老公,我說真的啦!如果有一天我要和你離婚,就不可能跟你走啊!你只能帶走3樣『東西』,會選哪3樣?」
奎恩(冷靜):「小綠,小紅,和所有植物。」
秦甄跳起來:「怎麼可以?小綠小紅和所有植物都是我在照顧的!你根本不會顧植物,你會把它們弄死!」
奎恩微笑。「所以我們不會離婚。」
結案。
***
奎恩總衛官不愧是奎恩總衛官,直接殺重點。
___
*(小紅是奎恩買的仙人掌。)
**(小茉莉依然表示:……T_T
凌某人:就說那時候妳還沒出生咩!)